1 問:政府統計中有關統計的法律法規規章有哪些?如何查找?
答:政府統計中有關的統計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以下簡稱《統計法》);統計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全國農業普查條例》《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等;統計規章有《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辦法》《涉外調查管理辦法》《統計執法監督檢查辦法》《統計執法證管理辦法》《統計調查證管理辦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等。這些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可以在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統計法規”欄目查找,鏈接地址:http://www.cnrser.com/zjtj/tjfg/tjfl/。
2 問:如何舉報統計違法行為?
答:目前,舉報統計違法行為有三條渠道:一是通過撥打舉報電話:010-68512113;二是將舉報內容發送至電子郵箱:fgjc@stats.gov.cn;三是在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統計違法舉報”(http://www.cnrser.com/tjfw/tsjb/)欄目填寫相關信息。
3 問:中介機構能從事政府統計業務代理和統計調查嗎?
答:目前,在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中,對從事統計業務代理和統計調查事項有下列專門的規定和要求:
(1)中介機構如果接受境外組織、個人或者境外組織在華機構委托、資助進行的市場調查和社會調查,與境外組織、個人或者境外組織在華機構合作進行的市場調查和社會調查,將調查資料、調查結果提供給境外組織、個人或者境外組織在華機構的市場調查和社會調查的,應當按照《統計法》《統計法實施條例》《涉外調查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涉外調查許可證,開展涉外社會調查應當事前報經審批。
(2)規模以上工業、有資質的建筑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及全部房地產開發經營業等國民經濟行業法人單位及所屬的產業活動單位,重點服務業法人單位,以及其他第三產業重點耗能法人單位等聯網直報單位,應當獨立、真實地通過互聯網自行報送統計資料,不得委托其他單位代理報送統計資料。
(3)《統計法》規定,利用統計調查危害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進行欺詐活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除上述三項規定外,統計法律、行政法規尚未專門對從事統計業務代理和統計調查事項作出規定。
4 問:政府統計調查包括哪些?
答:據《統計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的規定,統計調查項目包括國家統計調查項目、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和地方統計調查項目。
國家統計調查項目是指全國性基本情況的統計調查項目。國家統計調查項目由國家統計局制定,或者由國家統計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報國務院備案;重大的國家統計調查項目報國務院審批。
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是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的專業性統計調查項目。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統計調查對象屬于本部門管轄系統的,報國家統計局備案;統計調查對象超出本部門管轄系統的,報國家統計局審批。
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地方性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分別制定或者共同制定。其中,由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單獨制定或者和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的,報國家統計局審批;由省級以下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單獨制定或者和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的,報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審批;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報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審批。
制定統計調查項目,應當同時制定該項目的統計調查制度,并依照《統計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一并報經審批或者備案。統計調查應當按照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實施。變更統計調查制度的內容,應當報經原審批機關批準或者原備案機關備案。
5 問:如何辦理涉外調查許可證,對公司資質有什么要求?
答:涉外調查行政許可相關信息請您參考我局官方網站—統計服務—網上辦事—涉外調查管理(http://www.cnrser.com/tjgz/xzsp/)或參考國家統計局涉外統計調查機構資格認定平臺(https://swdc.stats.gov.cn)。
6 問:什么渠道或網站可以查詢企業統計信用狀況?
答:根據《統計法》《企業統計信用管理辦法》(http://www.cnrser.com/zjtj/tjfg/),國家統計局在官方網站設立“統計上失信企業公示平臺”(http://www.cnrser.com/tjfw/sxqygs/gsxx/),對統計上嚴重失信企業信息予以公示。